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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回家

“啊?”

“太缺少同情心了,明知道把他遣返回国是死路一条,怎么还能这么做呢?”

“这是规定!”

“规定是死的,人是活的嘛!我们首先是人,然后才分什么中国人、朝鲜人,是人就应该有同情心,哪怕出于人道主义,也不能把他遣返回去啊!”

说这话时,吴尽欢是面不红、气不喘,说得那么顺口,那么理所当然,好像他真的有那么高尚似的,而实际上,他从来就没信仰过什么人道主义。

“你在学校里都学什么了?就学了这些?”冯继中挑起眉毛。

吴尽欢对他噗嗤一笑,问道:“冯哥看过红岩吧?”

冯继中白了他一眼,一副‘你说的是废话’的表情。

“冯哥有没有觉得,我这位朝鲜朋友很像红岩里的小萝卜头啊?”

“啊?”

“小萝卜头的父母被关在监狱了,他自小在监狱里长大,而我这位朋友,父母被关在集中营里,他自小在集中营长大。在红岩里,小萝卜头最后死了,但那是白sè恐怖时期,是黑暗的旧社会,现在新中国都成立好几十年了,如果冯哥再让这种事情发生,甚至还要去做帮凶,你不成国民党反动派了吗?”

冯继中一口饭卡在嗓子眼,剧烈地咳嗽起来,别说脸憋得涨红,连脖子都红了。吴尽欢急忙倒了杯茶,递到冯继中手里,后者接过来,一口喝掉。

又咳了几声,他才算把卡在嗓子眼里的饭粒咳出来,他边吞着唾沫边喘息着,说道:“你这臭小子,乱扣什么帽子?你冯哥我可是党员!”

“所以啊,冯哥,就算是出于党员的觉悟,你也不能把他遣返回朝鲜,把他往死路上推啊!”

“谁告诉你脱北者遣返回朝鲜就要枪毙的?那都是网上的谣传!”

“可他不是普通的朝鲜老百姓,他父母是政治犯,他是从政治犯集中营里逃出来的,回去就真的是死路一条了。”

“……”冯继中终究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,他还是被吴尽欢说动了。沉默好一会,他说道:“尽欢,你把他叫过来,我先看看他。”

“保证不把他带到市局?”

“我得先看看他。”

“不行,你得先保证!”有时候,吴尽欢觉得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好处,可以任性,有资本胡搅蛮缠。

“行行行,我向你保证行不行。”

吴尽欢笑了,转头看向饭店的门外,招了招手。很快,饭店的玻璃门打开,一名短头发的青年从外面走了进来。

冯继中回头一瞧,有些诧异,不确定地问道:“就是他?”

吴尽欢点点头,正sè道:“就是他!”

冯继中仔细打量金。

和他心中所想的不太一样,金不是那种面黄肌瘦、骨瘦如柴的朝鲜政治犯形象,中等身材,虽然偏瘦一下,但绝不是营养不良的瘦弱,短头发,人长得还挺精神,就是脸sè白了一些。

看到冯继中打量自己,他先是对和善的他一笑,而后走到吴尽欢身旁,规规矩矩地坐了下来。

冯继中打量金许久,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金!金大宇。”

“你会中国话?”冯继中惊讶道。

“集中营里有位老政治犯教我的。”

集中营!这个词对于冯继中来说有些遥远。他问道:“你被关押的集中营在哪?”

“平安南,顺州附近。”金又补充了一句:“官方叫十一号收容所。”

他说的这些,冯继中一点也听不明白。他问道:“在朝鲜,这类的……收容所有很多?”

“很多。”金重重地点下头。

“如果你被遣返回朝鲜,你会怎样?”

金摇头,喃喃说道:“不知道。像我这样的人,被送回国后,都消失了。”

他没有说回国之后会被杀,而是用了‘消失’这个词,但听在冯继中的耳朵里,这个词更加恐怖。

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,拿起茶杯,喝口茶水,问道:“你喜欢中国吗?”

“我喜欢欢哥这位朋友。在Y市,是他救了我。”金正sè道。

冯继中看眼吴尽欢,又问道:“留在中国,会遵纪守法吗?”

金想都没想,回答道:“欢哥让我做的事,我一定会做,欢哥不让我做的事,我绝不会做。”

冯继中揉了揉额头,这个朝鲜人,句句都离不开尽欢,简直像是赖上尽欢了。

“以后在中国有什么打算?”

“欢哥做什么,我就做什么!”

冯继中乐了,气乐的,说道:“以后尽欢上大学,你呢?”

“那我就去打工,赚钱供他上大学!”金一本正经地说道:“我的命是欢哥救的,无论为他做什么,我都心甘情愿。”

冯继中无话可说了,难怪尽欢这么帮他,如果有个人能对自己这么死心塌地,他也会全力帮他的!

他重新倒了杯茶,慢悠悠地说道:“现在黑户要落户口,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”

吴尽欢笑道:“冯哥,别人办不容易,但冯哥帮忙的话,也就是一句话的事,实在不行,把金挂在我家户口本里。”

冯继中白了他一眼,说道:“你说得倒轻松,喻姨问起来,我怎么解释?”稍顿,他心烦地挥挥手,说道:“行了,这件事我来处理,明天,让他到市局找我取户口本和身份证。”

吴尽欢眼睛一亮,说道:“谢谢冯哥!”

金腾的一下子站了起来,把冯继中吓了一跳,惊讶地看着他。金向冯继中躬身深施一礼,正sè道:“谢谢冯哥!”

“啊,行了行了,中国不流行这个,日本流行。”冯继中向金摆摆手,示意他坐下,说道:“我可以帮你留在中国,也可以帮你落户口、办身份证,不过有一点你也要记住,一旦你在中国违法乱纪,我决不会轻饶你!”

金几乎是本能反应地敬了个标准地军礼,说道:“明白!”

冯继中瞪着眼睛,看着他愣住了。吴尽欢笑呵呵地拍下金的胳膊,说道:“跟我这样就行了,跟外人这样,人家会很奇怪的!”

金反应也快,立刻转身,向吴尽欢敬礼,斩钉截铁地说道:“是!”

冯继中被逗乐了,摇摇头,心里嘀咕,都是孩子!他对吴尽欢说道:“你看好他,如果捅出娄子,你也别想躲!”

“是!”吴尽欢也向冯继中敬了个军礼。

冯继中脸上的严肃消失,随手拍了吴尽欢一巴掌,扬头说道:“吃饭。”说完,他又两眼放光地看向金,兴趣十足地问道:“快讲讲,朝鲜政治犯集中营都是什么样的?我听说啊,那里面……”

吴尽欢揉了揉额头,八卦真的是人的天性啊!

饭后,送走冯继中,吴尽欢在自家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,把金安顿下来,等他回家时,已是傍晚七点多。

进入家门,他看到玄关处有两双鞋子,一双是喻欢的鞋子,另一双则是陌生的男人皮鞋。

他皱了皱眉头,还等开口说话,喻欢和一名中年男子从里屋走了出来。

看到吴尽欢,喻欢又惊又喜,问道:“欢欢,你今天这么突然回来了?”

这两个多月,喻欢和吴尽欢都是在电话里通话,有几次她去学校给吴尽欢送日常用品,都是老师接见的她,说吴尽欢正在全力突击,准备高考,学业正紧,没时间见她,送去的东西也都是由老师代收的。

吴尽欢的目光在喻欢脸上停顿片刻,两个多月没见,喻欢变得精神不少,脸sè没有以前那么蜡黄,还透出几分光彩和红晕。

他目光一转,又看向站在喻欢身后的那名中年男子。

他四十多岁的年纪,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,国字脸,浓眉大眼,相貌英俊,虽说上了点年纪,但更增添了几分成熟和儒雅。看穿着,价值不菲,想来他也不是寻常的普通人。

吴尽欢面无表情地问道:“他是谁?”

不等喻欢回答,中年人先开口笑道:“是欢欢吧!我叫顾明义,是小喻的老同学,这次到F市出差,恰巧和小喻遇到了。”

说话时,他还特意转头看眼喻欢,后者有些不好意思地报以微笑,对吴尽欢道:“欢欢,快叫顾叔叔。”

“嗯。”吴尽欢应了一声,问道:“顾先生是要走了吗?”

老同学?眉目传情,暧昧不清,怎么看都不像只是老同学那么简单。

见到顾明义第一眼,吴尽欢就不喜欢他。

至于为什么,恐怕连吴尽欢自己都说不清楚。

也许是因为他的自私,好不容易才拥有的母爱,他不愿意任何人出现来进行瓜分。

顾明义显然是没打算走,被吴尽欢这么一说,他不知该如何是好了,支支吾吾的也不知该怎么往下接话。

吴尽欢对顾明义的排斥那么明显,喻欢又哪能看不出来,她暗叹口气,说道:“欢欢……”

她才起个话头,吴尽欢便打断道:“时间不早了,既然顾先生要走,我也就不留你了,毕竟F市的治安不算好。”

吴尽欢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顾明义的脸皮再厚,也不好意思继续留下来了。他尴尬地清清喉咙,对喻欢说道:“小喻,我先走了,改天……改天有时间我们再叙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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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条评论

  1.  沙发# 长孙怀安 : 2017年05月05日 回复

    这是要给欢欢找后爹了